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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KHARIS PEGASUS” 轮船东成功抗辩无单放货纠纷—巨额索赔10%调解结案
Time:2023-01-06 10:46:36 From:HiHonor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为 MV KharisPegasus 轮所承运泰国木薯干货物Bs/L No. KP/1805-01 号全套正本提单持有人,因该提单项下的货于 2018 年 6 月11日在中国卸港镇江港被无单放货为由,原告于 2019 年 5 月在武汉海事法院对该轮登记船东哈里斯航运有限公司、镇江港的船舶代理——镇江永隆船务代理公司及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提起诉讼,索赔货款损失 1,413,543.10 美元以及利息、费用等总计约 150 万美金(约折人民币壹仟万元),武汉海事法院案号:(2019)鄂 72 民初 745 号。 


本所律师接受船东委托后积极抗辩,申请追加航次经营人期租人为第三人;并在2021年6月线下及2022年4月线上庭审前后,及时提交抗辩、代理意见,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对原告银行债权转让后的诉权、提单承运人的识别、放货/提货环节、损失原因、侵权人等相关问题结合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典型类案予以充分论述,提出有利于被告船东的抗辩意见。同时对侵权人及相关方另案提出追偿之诉。船东的积极抗辩引起武汉海事法院对相关事实及承运人抗辩意见的重视。代表船东适当提醒索赔方即使原告胜诉,必将面临执行难的风险。最终,在武汉海事法院的耐心调解下,本案最终以100 万人民币(约 15 万美金,仅为起诉金额 10%)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 79,714 元因调解减半收取,由原告与被告船东各承担 50%,调解书于2022 年 8 月 19 日顺利履行完毕。


本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被告船东在中国法律下的潜在风险。承办法官评价本所律师——“展示了中国律师专业的职业素养,敬业的工作态度,灵活的工作思路” 。本案历经3年多时间,武汉海事法院在整个线上线下听证/审理及送达签收环节,始终如一严谨公正、威严和美,并百忙中促成调解结案,在涉外案件中宣传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公平公正 。